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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7章 万三饭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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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自从认你为主人,你已经给了我数之不尽的灵材进行修炼,让我从一阶神魔英灵,突破到了三阶神魔英灵。

    如今距离四阶神魔英灵,只差一道门槛,迈过去,我就能突破!”

    说话的女子,正是三国有着弓腰姬之称的孙尚香。

    “这就好,有了四阶神魔英灵的实力,想必在茶花会上,可以给众英灵主们带来不小的震慑。”

    琴琉璃微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主人,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。

    我明明只是最弱小的神魔英灵,你为什么却偏偏收下我呢?

    以你的条件,即便收更好的英灵,也不在话下吧?”

    孙尚香得知自己的主人是冥界一位天王之女时,可是惊讶不已。

    这样身份的鬼族,是夺取天书的主力鬼族,英灵们最喜欢的就是认这样的鬼族当主人。

    但琴琉璃偏偏选了她,实在是意外至极。

    “实话告诉你也无妨。

    我的本命鬼术是鬼箫绕梁。

    跟我其他嫡系族人的本命鬼术不一样的地方在于,我的鬼术并不能直接用来伤敌。

    而是需要修炼到巅峰境才能初见成效。

    但在巅峰境之前,我吹出来的箫却能让人的修炼速度提升。

    所以,我选择你当英灵,也算是在磨练我的鬼箫术吧。”

    琴琉璃咧嘴笑道。

    她曾一度沮丧不已。

    鬼箫术的巅峰境太难达到。

    在此之前,只能帮别人提升修炼速度。

    她志不在帮别人修炼,而是想能让自己成为女性鬼族里的最强者。

    可惜,她出身不错,但实力却不是最强。

    如今冥界公认女性鬼族里,实力最强者,就属离火鬼帝的大女儿,离英公主。

    那是九阶巅峰鬼王,而且鬼龄才不到四十岁,天赋强的可怕。

    她不想输给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可本命鬼术如此没用,她根本无力超越。

    好在她悟性很高,竟发现了鬼箫术的境界秘密。

    那便是与她有过契约关系的人或冥兽,只要听了她的箫声,实力就会得到提升。

    同时,他的鬼箫术就也会跟着向上提升。

    鬼箫术的境界分小成境、大成境、巅峰境。

    每一个境界对应的则是契约者的一百万魂力值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她的契约物每修炼一百万魂力值,她的鬼箫术就能提升一个境界。

    冥界的天才很多,但却没有几个能在短短一年之内,将魂力值提升到四百万的。

    能做到这一步的,只有英灵才行。

    所以,她才会去选择收一名魂力在一百万的神魔英灵,目的就是借着英灵的实力提升,她的本命鬼术也跟着提升。

    “好了,你先回去英灵空间,努力修炼,争取在茶花会之前,把境界提升到四阶神魔英灵。

    若你能成功提升到这一步,我便有了与花非烟一较高下的资本了!”

    琴琉璃叮嘱道。

    “主人放心,我一定会铭记在心!”

    孙尚香开口保证。

    有琴琉璃的灵材资源做后盾,她的修炼就跟坐马车一样,快到飞起。

    琴琉璃很满意,准备回自己的房间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陈执事又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小姐,刚才我跟龙泉客栈的老板说了,让他把捉鬼龙王抓到咱们府上。

    结果他说不敢动那个少年。”

    琴琉璃目光一凝。

    居然还有天子城鬼族不敢动的人,真是有趣。

    “小姐,那老板说捉鬼龙王是序列天骄,前不久阴天子刚颁布过旨意,说天书争夺战期间,非英灵主不得打扰序列天骄。

    否则,一律严惩。

    他不敢违背阴天子,所以不敢抓捉鬼龙王。”

    陈执事继续开口,将龙泉客栈老板的话,重新叙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序列天骄?有意思,难怪他敢动手杀我的弟弟。

    因为阴天子有规定,序列天骄之间可以进行生死较量。

    可他也太张狂了,天子的规定,有时候可并不是那么严格!”

    琴琉璃眼中闪过一抹冰冷。

    “小姐,您难道想亲自去龙泉客栈抓捉鬼龙王吗?”

    陈执事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,他既然是序列天骄,想必后天的茶花会,应该也会过来。

    到时候在大会上,我再给他一些颜色看看。”

    琴琉璃冷笑道。

    “那到时小姐一定能够给咱们琴音一族带来荣耀!”

    陈执事面露崇拜,若是琴琉璃能在茶花会上大出风采,这可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。

    林天佑在龙泉客栈睡了一晚上。

    期间客栈的老板曾找过他。

    说什么琴音天王的人要抓他,希望林天佑能够离开龙泉客栈,免得给客栈带来麻烦。

    不过,在林天佑一道冷厉的目光扫视下,客栈老板立刻怂了。

    不敢再让林天佑离开,任林天佑随便住。

    早上时分,龙芷宣来到林天佑的房间,提议去天子城最出名的饭店吃一顿。

    她知道林天佑对美食感兴趣,想投其所好。

    有人请吃饭,林天佑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,欣然同意了。

    二人走在天子城的大街上,顿时迎来了许多男性鬼族的目光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的目光全都盯在龙芷宣身上。

    今天龙芷宣穿了一件非常可爱的粉红裙子,像个小妹妹一样,跟着林天佑的身边。

    她本来就长的漂亮,这样一打扮,更是美的不可方物。

    “龙王哥哥,我听说天子城最豪华的饭店在中心城域,好像叫什么万三大饭店。

    据说是明朝初期的首富,沈万三在天子城开的饭店。

    他生前富可敌国,后面因为太有钱,被明朝皇帝朱元璋所嫉妒,用尽各种方法折磨他,结果郁郁而终。

    不过我很佩服他,来到冥界,依然可以做到富可敌国的程度。

    听说连范蠡都比不过他呢!”

    龙芷宣一脸羡慕的道。

    “沈万三,应该算是古代的名人吧,他难道不是英灵吗?”

    林天佑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我就不知道了,反正咱们去他的饭店里吃饭,说不定能见到他。”

    龙芷宣将手挽在林天佑的胳膊上,拉着他向前方的一座豪华饭店走去。

    而林天佑却是若有所思,他总觉得这个沈万三应该是名英灵。

    如果他猜的没错,到时候就可以收归麾下。

    有一个拥有聚宝盆的英灵在,那岂不是天天都有花不完的钱?

    林天佑越想,越是兴奋。